充公逾60万走私物品 关税局:包括烟花白米香烟


关税局展开的“暴风行动”(Ops Badai)及“繁荣2行动”(Ops Makmur II)期间,充公价值66万7471令吉各种走私物品,并逮捕33人。  (图取自网络) 

大马皇家关税局从3月27日至昨天展开的“暴风行动”(Ops Badai)及“繁荣2行动”(Ops Makmur II)期间,充公价值66万7471令吉各种走私物品,并逮捕33人。   

关税局(执法及守规)副总监沙扎里指出,当局在吉兰丹、登嘉楼和彭亨展开上述行动。

他说:“所充公的物品包括价值超过59万7000令吉的340万根香烟、价值2万6309令吉的1.32吨烟花,以及价值超过8770令吉的4.98吨白米。”

沙扎里在督巴里(Tok Bali)供应基地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沙扎里阐明,所充公的物品税值约240万令吉,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及第135(1)(e)条文调查该些案件。

他提到,一旦罪成,涉案人士可被罚款不少于走私物品价值10倍至20倍之间,或罚款10万至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被判坐牢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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