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在上个月的党选中,曾经贿赂12名代表来投选自己。
他不排除巫统纪律局接获虚假投报,投报者可能因为他顺利蝉联区部主席的职位,而故意诽谤他。
“在周三(4月12日)中午12时出席纪律局的听证会之前,我不想进一步回应此事。”
根据报道,巫统纪律局时针对3月18日的改选问题,而传召嘉玛出席听证会解释。
纪律局主席莫哈末哈法立詹在志期4月7日的信函中,针对贿赂代表的指控,要求嘉玛出席听证会。
信函中提到,嘉玛因为被指违反党章以及巫统党员行为守则而被传召,一旦证实犯错,可在第20.9条文下被处罚。
嘉玛被指在3月13日傍晚6时15分左右,涉及贪污行为,以每人1000令吉贿赂巫统5个支部的代表(共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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