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指出,任何人都可以向王室申请赦免,但最终还是由国家元首自由裁量。
他说,现在对前首相纳吉的赦免申请发表评论还为时过早,因为巫统昨天才恳求国家元首考虑赦免这名前首相。
他今日出席一项活动后向记者说:”赦免程序必须遵循,最终是否特赦纳吉,还是依据国家元首的自由裁量权。
安华也强调,在特赦的事情上,并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没任何利益冲突。我目前也还没收到申请特赦的文件。”
他对此强调,这件事情无需公开讨论。
巫统最高理事会恳求国家元首考虑赦免纳吉。
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说,最高理事会也要求觐见国家元首,以便提呈寻求特赦纳吉的备忘录给陛下。
阿斯拉夫在7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指出,有关备忘录是巫统191个区部提交给最高领导层,并由最高理事会签署。
此外,191个区部的妇女组和青年团臂膀,也都参与了签署有关备忘录。
“最高理事会了解到基层对于联邦法院的裁决(驳回纳吉申请针对SRC案的判决进行司法检讨)感到悲痛和担忧。”
3月31日,联邦法院以4对1的多数裁决,驳回纳吉寻求推翻他在SRC案中罪名成立及监禁12年和罚款的最终判决,所提出的检讨申请。
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阿都拉曼是审理纳吉SRC案司法检讨的五司之首,其他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王南吉、联邦法院法官罗德兹扎丽雅、联邦法院法官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阿布峇卡。
阿都拉曼在判决书中提到,纳吉在SRC案最终判决上诉时,因为律师的疏忽而被面对坐牢的刑罚,这是昂贵代价,对纳吉有欠公平。
阿都拉曼说,纳吉有机会让律师为其利益而战,但这并没发生在去年联邦法院的上诉审讯中。
“他的上诉根本没被聆审,申请者(纳吉)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在上诉期间没有代表律师,导致只有一方陈词,即作为答辩人的副检查官。”
现年69岁的纳吉是不服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8月23日维持其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寻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裁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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