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案上诉:嘉马需先存30万入郭素沁律师账户


从今日算起的21天内,嘉马必须将30万令吉存入郭素沁律师的账户,直到他所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档案照: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谕令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马,从今日算起的21天内,将30万令吉存入前原产业部长郭素沁律师的账户,直到他所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

以雅谷为首的三司是在批准嘉马寻求暂缓支付30万令吉赔偿予郭素沁的申请后,发出上述指示。

“在考量陈词后,我们认为这是一项有依据的申请,因此予以批准,但条件是,(高庭)所裁定的30万令吉必需先存入郭素沁律师的账户,以及作为双方的保管人,直到在上诉庭的上诉审结为止。”

另两名法官是古纳兰和阿兹玛。

郭素沁在2017年起诉嘉马所发表的雪州子民基金会(Yawas)课题,对她构成诽谤,吉隆坡高庭在去年宣判郭素沁胜诉,可获赔30万令吉,嘉马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雅谷询问是否可谕令上诉人(嘉马)由今日算起的14天内存入上述款项,嘉马的代表律师拉金德星要求宽限一个月,以让其当事人筹钱。

不过,阿兹玛指出,嘉马在其宣誓书中提到他有钱。

雅谷随后谕令嘉马在21天内支付这笔款项。

较早前,拉金德星申请暂缓支付诽谤赔偿,因为加上堂费,这会是一笔大数目,而且如果不获准暂缓,则主上诉将变得毫无意义。

他说,嘉马是一名政治人物,若被判入穷籍,将影响他上阵任何州选举的机会。

不过,郭素沁的代表律师拿督奈尔说,嘉马已通过众筹凑够这笔钱,因此他应付钱给郭氏。

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阿里夫在2022年7月26日发表裁决时,也谕令嘉马支付5万令吉堂费予郭素沁。

郭素沁也是士布爹区国会议员,她在2017年4月6日兴讼起诉嘉马,指他在同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提到雪州子民基金会课题时,出言诽谤她。

她在诉状中说,这番言论刊登在印刷和电子媒体,也上传至嘉马的脸书专页。

她宣称,嘉马的言论让人觉得她已滥用州政府资金中饱私囊,以及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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