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裁决1MDB洗钱案 刘特佐被判坐牢10年


科威特法庭判处刘特佐洗钱的罪名成立监禁处10年。

科威特法庭在被告缺庭下裁定,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核心人物刘特佐在当地洗钱的罪名成立,判处10年监禁。

根据《当今大马》引述科威特媒体Al-Qabas的报道指出,除了刘特佐外,被判罪的还有一个“酋长”(sheikh)及其伙伴、一个外国人,以及一名律师。

据报道,涉案律师则被判处7年监禁。

此外《纽约时报》确认了这2名外国人的身份,分别是刘特佐和叙利亚裔法国商人巴查基万(Bachar Kiwan),但没有透露其他涉案人员的名字。

与此同时,他们也被法庭谕令归还10亿美元(约44亿令吉),并支付总额达1亿4500万第纳尔(约20亿令吉)的罚款。

与此同时,《砂拉越报告》报道指,大马资金是来自一马发展公司(1MDB)。

报导还确认涉案的“酋长”是科威特前总理的儿子赛萨巴赫。

该“酋长”的伙伴被确认是刘特佐的朋友哈末瓦山(Hamad Al Wazan),律师则是沙厄阿都莫山(Saud Abdelmohsan)。

据《华尔街日报》在2020年引述大马调查人员的消息指出,调查人员发现,一笔从中国汇出的资金,成功转移到科威特一家中国银行,再转向刘特佐在开曼群岛开设的公司,而目前有近10亿美元(近43亿令吉)汇到其掌控的大马公司来还一马公司(1MDB)的部分债务。

报道指出,刘特佐已在2019年9月潜逃科威特,同时也转移了庞大的资金。

虽然国际刑警已发出红色通缉令,但刘特佐依然通过熟悉科威特管道的人,来躲过调查单位,成功逃到科威特。

内政部长赛夫丁在本月13日指出,国际刑警组织195个成员国中,至今未发现被通缉的一众涉嫌一马发展公司弊案(1MDB)的关键人物,包括在逃富商刘特佐。

他指出,国际刑警组织针对刘特佐等人发出的红色通缉令至今依然生效。

赛夫丁是在志期3月14日的国会书面中,回应双溪大年国会议员莫哈末道菲提问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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