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不得随意涨价 林慧英称须获校方业者双方同意


透视大马

林慧英指出,学校食堂业者不能自行调涨价格。(档案照:透视大马)

教育部副部长林慧英指出,学校食堂业者所出售的食物和饮料价格如有任何变化,都必须在取得校方和食堂业者的集体同意。

她表示,学校食堂业者不能自行调涨价格,因为有关食品和饮料价格的问题已包含在指南和食堂租赁协议中。

“学校必须确保食堂的食品和饮料价格合理。”

“学校食堂的任何食物价格变动,都需要经过学校和食堂业者的讨论,并达成一致。”

“教育部已指示州和县教育局和学校行政人员,根据指南和租赁协议,对食堂运作进行定期监测。”

林慧英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如是回答国盟华玲国会议员哈山沙阿的提问。

她说,教育部通过学生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食堂的运作,并确保所售食物清洁、优质、有营养、安全和价格合理。

“该委员会经常与食堂经营者进行讨论,以确保《健康学校食堂管理指南》和租赁协议中包含的规则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得到遵守。”

“根据指南,校长有责任确保食堂经营者根据学校食堂租赁和管理协议所附报价单中包含的食品和饮料清单出售食品。”

她说,除了校长和食堂业者外,该委员会还包括家长教师协会(PIBG)代表和教师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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