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民党秉持多元种族精神 赛沙迪:党员可到任何宗教场所


赛沙迪指出,多元种族的统民党可前往任何宗教场所,如在水灾后,协助各宗教场所进行善后工作。(档案照:透视大马)

统民党主席赛沙迪指出,多元种族的统民党党员可前往任何宗教场所,如在水灾发生时,到清真寺、寺庙和教堂,协助进行善后工作。

较早前,隶属青体部的Impact Malaysia引发“邀请穆斯林青年到访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争议,而赛沙迪是针对“穆斯林是否能探访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一事,这么指出。

赛沙迪也是麻坡国会议员,他不认同雪州行政议员莫哈末扎瓦威发表有关“禁止任何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举行涉及穆斯林活动”的言论。

他说,马来西亚是拥有不同种族和宗教的多元国家,促进和谐与相互理解的计划和努力,应该受到所有人的欢迎。

“统民党由来自不同背景的党员组成,各党员在社区项目中一起工作时,从来没遇过问题。 无论他们是来自哪个宗教或种族,党员都在水灾清理工作中,一起清理清真寺、寺庙、教堂、锡克庙和其他宗教场所。”

“我对那些穆斯林有信心,他们(的信仰)完全没被影响到想要改变宗教信仰的程度。”

赛沙迪说,身为国会议员,他也曾到访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因为他代表柔佛选区的每一个人,而不是考虑到他们的种族、宗教或政治派别。

“作为人民代表,我也曾多次探访其他信徒的宗教场所,我可以说,这不存在影响国家伊斯兰教的议程。”

“我被邀请,是因为我代表人民,而不是以他们的宗教信仰、种族和政治信仰做区分,他们的福利是我的责任,”。

他也提及,针对莫哈末扎瓦威强调,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局(Jais)将对任何违反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宗教法令第5和6条规定的人采取行动,并表示这些规定,禁止穆斯林参与在非穆斯林宗教场所所进行的“任何活动” 。

“如果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前往这些宗教场所,是否也会适用这项法令?作为统民党主席,我希望号召超过10万名党员前往任何礼拜场所。这个国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掌管雪兰莪伊斯兰宗教、消费者、清真工业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莫哈末扎瓦威提到,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宗教(管制向穆斯林传教)法令第5和第6条文,涵盖了使未成年穆斯林受到非伊斯兰宗教影响的罪行,包括通过说服、影响或鼓励,接受任何非伊斯兰宗教的教育,或参加任何非伊斯兰宗教的宗教活动或礼拜行为,或参加任何由非伊斯兰宗教团体或机构,组织有利于非伊斯兰宗教的活动。

第6条则涵盖接近穆斯林,让他接受关于非伊斯兰宗教的任何言论或展示之罪行。

若在第5条文下定罪,可处以最高一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至於触犯第6条文并被定罪,则可处以最高六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扎瓦威还表示,非政府组织在组织涉及宗教敏感性的活动时,应更加谨慎,如有任何疑问,可向Jais和雪州宗教司部门查询;他也希望,雪州伊斯兰宗教局和宗教司部可以合作,特别是在其他宗教祈祷的宗教活动指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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