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律师团要求展延审讯 副检察司:只为推迟诉讼程序


透视大马

希丹巴南说明,去年纳8月23日,纳吉的上诉遭驳回,都是他一手造成的。(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SRC案的副检察司希丹巴南(V Sithambaram)指责,前首相纳吉的律师团队在案件审判期间要求展延审讯,只是为了推迟诉讼程序。

他指出,纳吉的律师团队有4个月的时间准备此案,而且还要求从8月15日起开始审讯。

“他们(沙菲宜)知道有四个月的时间(准备)。郑宝德也有6到8周的准备时间。那么,他怎么能说,没有准备好,并要求展延审讯?如果不给,他们就不会出席?”

“这就像在法庭上勒索赎金。”

希丹巴南是在前首相纳吉SRC案的司法检讨申请审讯上,发表控方陈词。

去年,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曾向法庭申请展延审讯,要求更多的时间为案件做好充足准备。

希丹巴南阐明,是否展延审讯的问题,应该由联邦法院决定。

他强调,辩方应该有B计划,如果法庭没有批准展延审讯,他们就要做好准备应付审讯。

他重申,辩方理所当然地认为法庭会批准展延审讯,可是没有人可以提供这样的保证。

希丹巴南提及,当郑宝德接手时,距离案件审判的日期还有8至9周。

他认为,辩方坚持展延审讯是一个错误的策略。

他坦言,曾要求郑宝德提呈陈词,可是他拒绝。因为,他坚持,法庭会宣布展延审讯。

“其实,只有法庭有权力展延审讯,而非律师。”

另外,希丹巴南说明,去年纳8月23日,纳吉的上诉遭驳回,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因为,他在上诉前,才更换律师。

他并不认同,案件不获展延审讯,代表律师就拒绝陈词的行为,这显然是在威胁法庭。

他说:“如果更换律师后,展延审讯获得批准,这将创下先例,并将导致每个案件都会要求,在更换律师后提出展延审讯。”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