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揭扣留所惨况  柯玉莉再次被起诉


透视大马

人权分子柯玉莉将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及网络设备)下再次被起诉。(档案照:透视大马)

人权分子柯玉莉(Heidy Quah)对新的联合政府表示不满,她因两年前在社交媒体讲述移民在我国扣留中心的经历,再次被起诉。

柯玉莉是非政府组织“难民避难所”(Refuge for the Refugees)创办人。她指出,她将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及网络设备)下再次被起诉。

她在接受《投诉大马》采访时说:“这是绝对荒谬,这个新政府并不是我所期望。“

29岁的柯玉莉补充说:“通过再次起诉,新政府纵容了前朝政府的所作所为,压制了对政府的合法批评。”

柯玉莉说,她两周前就知道会再次被起诉,但她曾试图联系相关部门澄清此事,但无济于事。

“我还没有拿到传票,但调查人员告诉我,这是同样的指控。”

他说:“两周前我被告知此事(被起诉),但我们想花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如内政部、通讯和多媒体部,以及总检察长办公室。”

“我们试过了,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所以,我们明天就要上法庭了。”

柯玉莉于2020年6月在脸书发文,分享亲身到拘留所协助一名妇女的故事。

她在文章中提到,一名刚刚分娩的无证移民遭逮捕,与宝宝被扣押在移民局扣留所,而扣留所内环境恶劣、食物不足,甚至无法取得卫生棉。

当时,多个人权组织纷纷附和该贴文。

警方随后接获移民局投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及网络设备)调查柯玉莉。

2021年7月,柯玉莉被控触犯《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发表冒犯声明,惟她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去年,吉隆坡地庭以控状存在严重缺陷为由,撤销该案件。

柯玉莉的律师梁信友指出,吉隆坡地庭法官艾德文裁定控状有缺陷,因而宣判柯玉莉 “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意味着控方依然有权再次针对同一事件,提控柯玉莉。

柯玉莉曾在2017年获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接见,被授予英女王年轻领袖奖。

她说,重新启动诉讼是骚扰和她所服务的社区。

她还称这是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以错误的理由将马来西亚置于镁光灯下,让我们再次成为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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