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提供给砂拉越政府的特别拨款大幅度提升,从过去60的每年1600万令吉,增至3亿令吉。
中央政府是在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下,提供特别拨款给砂拉越政府。
首相安华是在在古晋主持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执行行动委员会(MTPMA63)会议后,作出上述宣布。
首相安华指出,特别拨款的数额将取决于砂拉越总理阿邦佐哈里,要求的拨款数额作出检讨。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一年,砂拉越总理阿邦佐哈里在联邦宪法112D条文下,检讨联邦政府拨款给砂拉越政府的数额。
去年4月,联邦政府向沙巴支付1.256亿令吉特别拨款时,比之前提供的2670万令吉拨款增加了五倍,可是砂拉越政府却拒绝收取中央政府的特别拨款。
无论如何,砂拉越总理并没有透露,中央政府提供的拨款数额。
阿邦佐哈里坚持,按照放方程式,计算砂拉越政府以获得的特别拨款数额。
“中央政府应该按照财务状况,并根据各州的需求提供特别拨款。”
由于中央政府从沙巴和砂拉越增收税务,所以中央政府将会提供特别拨款给沙巴和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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