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责任保护儿童 人权委会建议让教练上人权课


人权委员会建议,所有教练或体育老师学习人权和儿童权利课程。(Youtube截图)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指出,应要求所有教练或体育老师学习人权和儿童权利课程,以作为学生教练执照的条件之一。

该委员会主席拉末莫哈末表示,作为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CRC)的签署国,我国有责任确保儿童自由参与体育和娱乐活动的权利,得到承认和尊重。

他说,这与掌掴两名青少年运动员的排球教练有关。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此类事件得不到妥善处理,恐怕这些孩子的情绪会受到干扰,他们可能会害怕玩耍和参加体育活动。

上周,针对排球教练掌掴女球员的事件,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指出,涉事教练的教练执照已被大马排球总会(MAVA)撤销。

她说,大马排总通过旗下的法律及纪律委员会,作出这项决定;有鉴于此,也是一名教师的这名教练,不再获准执教排球,且不能成为校园的教练。

“排球总会已撤销该名教练的第一级排球教练证书(特定运动),这项决定与个人无关,我们希望此事成为教训,以免事件重演。”

上个月举行的大马全国U14(14岁以下)青少年排球锦标赛中,甲州青少年女排教练当众扇2名女球员耳光的视频在网络疯转,从而引起舆论,也引起了教部长的关注。

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后,马六甲行政议员山姆甘指出,涉案教练已经向球员和家长道歉,事情已经落幕。

一名受害学生的家长也为教练缓颊,希望当局让教练继续留任。

拉末说,大马人权委员会全力支持青体部长杨巧双吊销教练执照的行动。

他说,该部的行动向所有教练和体育老师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息,即他们不会在运动员的安全和福祉方面妥协,尤其是涉及儿童运动员。

“这一决定也被视为保证儿童和青少年在参加体育、艺术或文化活动时不会受到任何一方的虐待和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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