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不应指示警方查批评者 LFL称若遭诽谤可民事诉讼


透视大马

捍卫自由律师团认为,首相若指示警方对付批评者也属滥权。(档案照:透视大马)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协调员再益马烈指出,首相安华不应指示警方对付批评他的人。

他今日发表声明指出,承诺改革的新政府做出这样的举动是不可被接受的。

“首相在法律上也没有特殊地位,不能合法地要求警方维护他的名誉。”

他说,首相指示警方调查对他作出指控的人,这是滥用权力,因为他是一个利益相关方。

再益是针对公正党宣传主任法米周一发表的一份声明,指安华已指示警方对首相作出诽谤或无理指控的人展开调查。

他说,安华于 11月24日被任命为我国第10任首相,如果安华对负面评论感到愤慨,可以向民事法庭提起诽谤诉讼。

“警察的工作是预防犯罪,而不是保护首相免受侮辱或批评。”

再益指出,自从法米发表声明后,警方已传召候任华玲国会议员哈山沙阿问话,原因是他涉嫌指控安华是以色列特工。

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进行调查。

“这甚至违背了希盟在竞选宣言中承诺废除第233条文的承诺。警方调查显然是在安华的指示下进行,这是不恰当的,而且可能是非法的。”

他补充说,如果安华政府想要赋予言论自由和民主文化权力,就必须避免前朝政府的陷阱和过激行为。

根据《新海峡时报》28日报导指出,推特在两天前流传一段录音,一名女性口操浓厚的吉打马来腔调说著,哈山告知她伊党已获得简单多数议席可执政中央,但安华却“联系了以色列和国外势力”,以干预国盟组政府。

不过,安华昨日也已透过SN Nair & Partners律师楼向哈山发出律师信,除了在报章及媒体上发出道歉声明外,并立即撤回“Mohd Ropi Mat Sin”在11月27日上载到推特录音档。

根据《星报》报导指出,安华声称相关录音具有诽谤。

律师信指出,“我的当事人强调,发表诽谤性言论和录音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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