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海外产子公民权问题 阿莎丽娜准备率议员觐见元首


阿莎丽娜准备率领国会议员代表团觐见国家元首,反映大马女性海外产子公民权的问题。(档案照:透视大马)

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准备率领国会议员代表团觐见国家元首,以向陛下反映大马女性海外产子公民权的问题。

她在网媒《The Vibes》的一个播客节目中说,推动这一举措是基于法律应该对两性都公平,并描述了目前只有大马父亲才能将公民身份传给外国出生的孩子的宪法条文是“过时的”。 

“由朝野双方国会议员组成的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事务特别遴选委员会,愿向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解释,这不仅要从政治角度来解释,还要从非政府组织的角度来解释。”

“由于女性占我们人口的约50%,我们(马来西亚)必须取得进步,我们必须继续前进。”

她补充说,希望大马女性只爱上大马男性是不公平的,在国外的大马女性也想知道,当她们可以回到大马时,不会因为性别而受到歧视。

“政府必须接受私人法案并将其转为政府法案。这只是建议修改联邦宪法中的其中一句(我们正在寻求修改)。”

9月15日,阿莎丽娜将私人法案动议提交给国会秘书尼占迈丁,并要求在10月3日起举行的国会下议院会议呈上国会。 

阿莎丽娜也是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事务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她指出,该法案旨在修改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的在第(1)(b)和(1)(c)条文中,在“父亲”一词之后加入“或母亲”一词。

除此之外,她说,许多马来西亚人与外国人有关系。

“我的意思是,拜托,大多数政治人物,他们一定也有。”

“男性也必须说点什么,不能只由女性来发言。”

她此前抨击不平等公民法是“性别歧视”,称它们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并可能导致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

去年9月,高庭裁决,大马女公民在海外产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公民权利的宪法规定必须与反性别歧视的规定同读。

高庭法官阿克达达西裁决,“父亲”的定义必须包括母亲,他们的孩子也有权依法获得公民身份。

不过,政府上诉后,上诉庭在今年8月推翻高庭的裁决。

上诉庭是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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