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案终极上诉 郑宝德将呈新书面陈词


透视大马

郑宝德在今日下午复庭后,告诉联邦法院五司辩护律师团的决定。(摄影:Kamal Ariffin)

前首相纳吉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将在SRC国际公司案最终上诉中入禀“新书面陈词”。

郑宝德在今日下午复庭后,告诉联邦法院五司辩护律师团的决定。

“刚才,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问我是不是依据上诉庭的陈词,我说‘是的’。”

“我将为上诉人(纳吉)入禀书面陈词。”

然而,郑宝德没有说明辩护律师团何时提呈相关文件。

较早前,郑宝德前要求退出SRC上诉案,以不再代表纳吉提出上诉,惟联邦法院驳回郑宝德的这项申请。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一致驳回郑宝德的退出申请。

东姑麦润说:“我们一致认为,就目前的事实而言,律师未能披露充分的因由。

“有鉴于此,退出申请驳回,律师(阵容)仍记录在案,以维护司法利益。”

东姑麦润:你(郑宝德)要进一步陈词吗?你能否确认,你无需补充说明他(纳吉)的94项上诉理由?

郑宝德:不需要。

东姑麦润:所以你是依据在上诉庭阶段对高庭的结论所提呈的陈词?

郑宝德:我没什么好说的。

首席大法官随后指示以特聘主控官斯坦巴兰为首的控方陈词。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就高庭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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