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抵触通讯与多媒体法令 喜剧俱乐部创办人明被控


里查是因在一个视频中提及马来人懒惰而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控。(图取自脸书)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消息透露,Crackhouse喜剧俱乐部的联合创办人里查 (Rizal van Geyzel )将于周五早上9时被提控上吉隆坡网络犯罪庭。

里查是因在一个视频中提及马来人懒惰而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控。

他因不当使用网络设施分享一段嘲笑种族敏感性和种族情绪的视频而会面对三项控状。

Crackhouse喜剧俱乐部因女表演者茜蒂努菈米拉作出涉嫌侮辱伊斯兰的表演,而引起争议。

茜蒂努菈米拉因6月4日在敦依斯迈花园一家喜剧俱乐部呈献引起穆斯林之间不和谐的表演,在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下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

至于里查,他在触及种族和宗教敏感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后被金马警局扣留了一晚。

包括土团党的臂膀团体在内的单位向警方投报,指控里查侮辱了马来人。

首相署副部长(宗教事务)阿末玛祖沙里说,其部门不会包容任何侮辱宗教、威胁人民和谐与团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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