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和选举改革组织净选盟认为,国会议员的任期不应该受到限制。
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说,一位议员在某个选区服务多长时间应该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即由选民决定他们希望谁来代表他们。
“这就是我们有投票箱的原因。如果选民对议员的工作不满意,他们就不会再投票给他们。这就是民主的运作方式。”
不过,她坚持认为应该对首相任期加以限制。
然而,她说,可以“鼓励”第三或第四届任期的议员为新面孔让路。
净选盟主席范平东则认为,限制国会议员任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将限制民选代表的成长和发展。
他说,这么做国会下议院将由缺乏经验的议员组成,这将包括未来的首相和内阁成员。
他对《自由今日大马》说,如果首相的任期也被限制在两届或10年,那就意味着首相也必须是第一任或第二任的国会议员。
玛丽亚陈和范平东同意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的观点,即国会议员没有行政权力,所以没有必要限制任期。
但努山达拉学院(Akademi Nusantara)的政治分析员阿兹米哈山坚持认为,应该对现任国会议员实行任期限制。
他说,最近的州选表明,选民希望有新的面孔来代表他们,并列举了许多首次参加马六甲丶砂拉越和柔佛州选举的候选人赢得席位的趋势。
阿兹米说,虽然国会议员没有行政权力,但总是需要有新的想法和观点的国会议员。
“国会议员在任时间越长,甚至是三丶四届任期,就越不愿意提出新的想法。”
他还说,任期限制将终结政党中的“军阀文化”。
“这些军阀都是政治老手,我们需要对国会议员实行任期限制,以避免军阀控制政党和确定我们政治方向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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