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罚款捍卫国语 语言专家:同意仍属不幸


透视大马

语言专家就政府拟修正法令以罚款方式惩罚不尊重国语一事指出,理解政府欲维护国语的用意,但以罚款方式捍卫国语,实属不幸。(图取自网络)

语言专家就政府拟修正法令以罚款方式惩罚不尊重国语一事指出,理解政府欲维护国语的用意,但以罚款方式捍卫国语,实属不幸。

国立大学民族研究所教授张国祥认为,政府有必要立法惩罚相关人士,因一般民众视官方语言为马来语的态度并不正面。

但他也认为,政府为让民众尊重这官方语言而立法罚款,是项不幸的事,大家理应对自己语言到自豪。

张国祥就政府计划修正《1959年国家语文局法令》对付不尊重国语人士一事,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做出上述回应。

“尽管我们耗了很长时间进行国族建构,但未看到大家对官方语言持有正面的态度。”

除落实这罚款制度,张国祥认为:“政府仍需要找到其他方案,如向民众灌输对官方语言的正面价值观。”

张国祥认为,政府有必要立法惩罚相关人士,因一般民众视官方语言为马来语的态度并不正面。(图取自网络)

根据报导,政府有意修正相关法令,主要是针对官方场合使用的马来文,如广告牌、政府机构的来往公文及书信,该修正案将不会限制或管辖民间使用马来文的权利。

至于国家语文局提出的修改法令,包括罚款不尊重国语的人士,只会用于官方用途。

有关罚款额达5万令吉或判处监禁。

这也引起民兴党署理主席达勒雷京不满,并形容政府以罚款方式惩罚不尊重国语者根本就是“荒谬”之举。

另外,语言专家美丽莎杨(音译)指出,不仅马来西亚面对极力捍卫官方语言的情况,其他国家也正面临这问题,同时也採取正式与非正式的措施来捍卫自己的语言。

她也是诺丁汉大学社会语言学与话语分析助理教授,她对于政府欲修正法令一事指出,最令人关注的是,如今仍不清楚当局所指“威胁”或“侮辱”的定义。,

同时,她也不明白通过罚款与监禁如何强化大家国语的尊重。

阿旺沙里安解释,这是基于宪法第152(6)条款阐明,马来文为中央政府、州政府与公共机构的官方语言。(图取自网络)

此外,对于如何构成侮辱国语的定义,国家语文局董事局主席阿旺沙里安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指出,该局仍未有任何定案,也还没有拟定惩罚的具体内容。

但他说,那些“质疑”国语为大马官方语言,将视为违反法令者。

阿旺沙里安解释,这是基于宪法第152(6)条款阐明,马来文为中央政府、州政府与公共机构的官方语言。

他还说,官方语言还包括文件、对话、与客户对接的媒介语。

他补充,任何侮辱国语者,都应该在侮辱官方语言罪名下遭到起诉。

他建议政府在修正法令时能赋予国家语文局一些法律权力,而非像现今般仅是提供建议与指导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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