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鲁按照纳吉指令行事 胡斯尼称前首相拥有决策权


透视大马

阿末胡斯尼说,纳吉曾告诉他不要再干涉一马发展公司,而这表明权力在纳吉那里。(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第二财政部长阿末胡斯尼今天在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审讯中告诉高庭,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是在按照前首相纳吉的指令,将7亿令吉资金给Good Star公司。

纳吉因挪用22亿8000万令吉的一马发展公司资金而面对25项指控,其中4项是滥权,21项是洗钱罪。

阿末胡斯尼此前供证说,纳吉告诉他不要再干涉一马发展公司和SRC国际的事务。

昨天,纳吉的律师沙菲宜根据,前一马公司董事主席莫哈末峇克的证词称沙鲁是一名罪犯。

当被问及对莫哈末峇克的供词有何看法时,身为控方第20位证人的胡斯尼指出,沙鲁是在2016年因一马公司管理不善之后才被解雇的。

阿末胡斯尼今日在接受主控官哥巴斯里南的盘问时说,沙鲁是按照纳吉指令行事。

“有人告诉你,莫哈末峇克将沙鲁描述为一个罪犯。你知道沙鲁接受了谁的指令吗?”

胡斯尼:是纳吉,纳吉拉萨。

哥巴斯里南:你说的纳吉是指被告?

胡斯尼:是的。

哥巴斯里南随后问胡斯尼,据你所知,你是否知道沙鲁是否有领取任何津贴。

胡斯尼:我不知道。

“他拿到薪水,这很正常。”

接着,哥巴斯里南向胡斯尼询问谁在一马公司中拥有“决策权”。

哥巴斯里南:作为第二财长,你在一马公司中是否有任何决策权?

胡斯尼:没有。

哥巴斯里南:据你所知,谁有决策权?

胡斯尼:纳吉。

哥巴斯里南:纳吉是否“明确表示”自己对一马发展公司有控制权。

胡斯尼说,2010年的某个时候,纳吉告诉他不要再干涉一马发展公司,因为当时他提出了向Good Star Limited(一家与1MDB没有业务联系的公司)支付7亿美元的问题。

后来发现Good Star公司是由在逃商人刘特佐控制的公司。

“在(7亿美元付款问题)之前,我还告诉他(纳吉),一马发展公司不应该在2009年与沙地国际石油有限公司(PSI)建立联营公司,因为当时还没有油井,我们会亏本。但他(纳吉)告诉我不要干涉。这表明权力在他那里。”

阿末胡斯尼是在接受主控官哥巴斯里南的盘问时,这么表示。

昨天,胡斯尼在法庭上说,当他询问为什么不把7亿令吉资金直接付给沙地国际石油公司,而是将资金转给Good Star公司一事时,纳吉保持沉默。

一马发展公司在2009年与沙地国际石油公司成立了一家联营公司,该公司需要支付10亿美元。这笔钱本应存入1MDB-PSI联营公司账口,但却只有3亿美元被转入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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