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沙巴与砂拉越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麦西慕说,沙巴州政府应该针对联邦政府所收取的40%的税收应还给沙巴州一事提出投诉。
他指出,只有在向联邦政府提出投诉的情况下,他才能促成关于这个问题的会议。
“只有这样我才能召集会议。我不能简单地要求召开会议。如果真的有投诉,那么州政府作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签署方,必须提出投诉和不守约诉求。”
在上一次沙州议会会议中,沙巴州首席部长哈芝芝说,无论在联邦政府层面上说了些什么,沙巴州将继续提出权力要求,将联邦政府收取的40%的税收拿回来。
他指出,州政府将继续就此事进行谈判,因为这是沙巴州在马来西亚协议中所阐明基础要求。
此外,森纳浪州议员沙菲益早前也时候曾询问,随着在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国会回答中称40%的税收公式不再适用,因为沙巴和联邦政府之间已经达成了新协议后,州政府是否会继续追讨有关税金。
沙菲益指出,根据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必须归还沙巴州40%的税务收入,以及在马来西亚协议中商定的其他事项。
哈芝芝在回应沙菲益时强调,沙巴州从未放弃在马来西亚协议中的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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