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将提供法援助上诉 张念群对沈可婷罪成感震惊


张念群指出,行动党会和沈可婷代表律师合作,因为这是一宗具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将对道路使用者的权利产生长期影响。(档案照:透视大马)

民主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群说,该党将为新山高庭就8名少年骑蚊型脚车遭撞死车祸上诉案中,判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沈可婷,提供法律援助。

她今日发声明指出,她对于有关判决感到震惊,因为过去两次,推事庭曾两度宣判沈可婷无罪。

“我们认为,有充分的上诉理由,应该立即提出上诉申请。”

她说,该党也会和沈可婷代表律师合作,因为这是一宗具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将对道路使用者的权利产生长期影响。

27岁的沈可婷现为一名书记,法官阿布峇卡谕令她的入狱刑期由今日算起,并会在服刑期满出狱后,驾驶执照将吊销3年;若她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6个月取代。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依扎在求情时说,他希望法庭从轻量刑,因为其当事人是初犯,以及需赡养其父母。

沈可婷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在靠近马末尼亚穆斯林坟场处,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改装脚车(俗称蚊子脚车)的巫裔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死者当时年龄为为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岁)、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经过2年审讯,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但控方于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啟案件审讯,案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不过,控方不认同上述判决,于2021年10月12日入禀高庭,第二次提出上诉,案件于今日审结和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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