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掌舵“廖顺喜帮”(Geng Nicky)的商人廖顺喜,在莎阿南法庭面对26项总值36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名,可是否认有罪。
廖顺喜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面控。
根据控状,今年34岁的廖顺喜涉嫌在2006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直接涉及总值3600万令吉的洗黑钱行动。
一旦罪成,廖顺喜将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或罚款贿金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法官荷丽娜在廖顺喜不认罪后,批准被告以10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不过,廖顺喜必须在每两周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报到,并交出护照。
案件将在5月26日过堂。
商人廖顺喜在遭警方通缉超过一年之后,最终在周一(11日)自愿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自首。
廖顺喜是云尊集团创办人,警方于去年3月在巴生谷展开一系列执法行动,逮捕廖顺喜和68人包括他的两名胞弟,并起获数十万令吉现金和价值上百万令吉的物品。
廖顺喜和其胞弟于去年4月9日因涉嫌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而被控上八打灵再也地庭,惟廖顺喜疑已潜逃,因此其提控是在他未出庭的情况下进行。
彭亨王室在去年4月26日褫夺颁发给廖顺喜的“拿督斯里”勋衔。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