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慕尤丁不同意遭党开除或因特定理由退党的国会议员被视为跳槽,并且必须即刻腾出相关议席。
因此,他要求政府重新审议跳槽的定义。
他说,国会议员被党开除或退党的原因可以有很多。
“有些被开除是基于抵触党纪律,或者是越界,或是发表了自身的权利范围内,但却令到党领导人不舒服的言论而被开除党籍,又或是因为党违背了斗争原则,损害人民和国家利益而退党。”
他说,上述4个原因是不同的情况,因此,如果反跳槽法案没有任何的豁免条文,这项法律便不够公正。
慕尤丁也是土团党主席兼巴莪国会议员,他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会议参与2022年宪法(修正)(第3号)法案辩论时,发表谈话。
他说,即使是被法庭定罪的人,在联邦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前,仍可以继续保留国会议员的身份。
不过,他说,《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8(C)条文阐明,被党开除的人士不能上庭挑战其政党的决定,任何上诉只能向党的最高理事会提出。
“最高理事会理所当然是由党领袖所控制,这样的情况公平吗?”
他认为,如果反跳槽法案这样来使用,以后党员就会因为害怕被开除党籍而失去议席,就不敢再谴责犯下错误和不当行为,以及贪污滥权的党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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