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南发专栏】大马公民也是人口贩运受害者


唐南发

作者认为,如果政府和民间不加以重视人口贩运的问题,着手调查并找出对策,未来只会有更多本国人士沦为人口贩运集团刀俎上的肉。(图:欧新社)

日前媒体报导,有超过百名马来西亚华裔青年误信到柬埔寨可以赚大钱,到了那里才发现是诈骗集团的圈套,要求回国反遭毒打,行动也受到监视,其中有人向马华公会公共投诉局的张天赐求助,事情才曝光。

过去两年新冠肺炎肆虐导致许多民众经济陷入困境,迫于无奈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囊中物,完全在意料之中。但马来西亚华裔辍学率过去十几年都相当高,基本上徘徊在25%左右  , 因此社会上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完成中学学业者大有人在。这些没有文凭和技术的年轻人,很多如果不是从事低薪工作,就是选择到澳洲或英国打黑工,就是俗称的“跳飞机”;最糟糕的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像这百余名年轻人那样,遭人口贩运集团骗出国参与犯罪行为。我早在2007年就谈论过相关问题,可见至今情况并未改善。

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 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俗称《巴勒莫协定书》),人口贩运系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通过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脆弱境况,或通过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一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目的在于剥削受害者,而剥削成分包括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与此相关的行为,甚至移除其器官以作贩卖之途。

被欺诈偷渡入境的人士往往会同时陷入强迫劳动的情况,尤其是涉及恶劣的工作和居住环境,被拖欠薪水,强迫超时工作,行动受到监管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以及不时被言语和肢体羞辱,或遭遇暴力威胁,最严重的当然是肢体和性侵害。这些被骗到柬埔寨工作的马来西亚人如果所言属实,就完全符合了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的定义。

人口贩运有别于偷渡。前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答应到别处工作,其中包含严重的欺诈性质,在抵达目的地之后,继续受到所谓“中介”的控制,骚扰和威胁,而人口贩运可以发生在国内,不一定涉及跨越国界。相反的,选择偷渡的人通常很清楚自己只是想到别国非法打工,抵达目的国以后,双方的“合约”就随之解除,彼此不拖不欠。

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2015年的报告指出,有马来西亚公民被不法分子贩运到中国、法国、日本、泰国和英国等国家,其中不少女性被迫从事性工作。(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来西亚的《反人口贩运及偷渡移民法令》之前对“人口贩运”的定义相当狭窄,要求必须能够证明受害者曾經受到威迫或强迫(coercion)才算成立。但很多受害者是在资讯不足和受到欺瞒的情况下才答应“中介”到他处工作,之后发现货不对办,为时已晚。因此,要求他们证明自己一开始就受到威迫或强迫,根本是强人所难,这也是马来西亚许多人口贩运的案件调查不了了只,无法促成任何人受到提控的关键因素之一。

今年二月,国会通过了《反人口贩运及偷渡移民法令》的修正法案 ,去掉“人口贩运”定义中对威迫或强迫成份的要求,是个正面的发展,但是否能因此有效提升对人口贩运的侦察和提控,仍有待观察。

无论如何,马来西亚在谈到人口贩运之之时,已经不能再把这个问题视为与己无关,或认为马来西亚只是个中转站,例如过去好些印尼穷乡僻壤的女性被人口贩运集团经过马来西亚带到中东国家工作;又或者是终点站,像是数以百万计被无良中介骗来这里打工的尼泊尔,印尼,印度和孟加拉勞工。

事实上,马来西亚同时也是人口贩运的来源国,因为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早在2015年的报告中就指出,有马来西亚公民被不法分子贩运到中国、法国、日本、泰国和英国等国家,其中不少女性被迫从事性工作。 

因此,这百余名年轻人的遭遇是一记警钟。如果政府和民间不加以重视,着手调查并找出对策,未来只会有更多本国人士沦为人口贩运集团刀俎上的肉。

* 唐南发,标准猫奴,自由撰稿人。研究兴趣范围包括难民与移工议题,以及东南亚区域政治,视人道主义为国籍(humanity is my nationality)。热爱阅读,下厨,骑车和了解世界各国茶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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