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社青团总秘书兼雪州副宣传秘书郑鸿杰表明,国内未成年孩子被父或母亲单方面改教事件层出不穷,政府应在来临的国会修法,规定未成年孩子改教必须获得父母两方首肯下才能进行,并且在父母字眼后加以说明所谓父母一定是两个人,以避免日后改教是否由父母其中一人首肯的争议。
他指出,罗秀凤因家暴与丈夫离异,前夫私自带走3名子女,她与孩子失联前后报警5次。
他披露,2021年,吉隆坡高庭将三名孩子的抚养权判予罗秀凤,直到近日她才得知前夫因涉毒入狱,而玻璃市宗教局在未经其同意下,擅自接管了孩子,并将孩子皈依伊斯兰教。
他进一步说明,高庭已经批准罗秀凤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更指示有关单位及宗教师把孩子归还于罗秀凤。
“根据了解玻州宗教局是根据玻州2016年通过的伊斯兰法行政法案(父或母可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接受罗秀凤前夫单方面为3名子女改教,然而这与联邦宪法有所冲突。虽然宗教事务是州的权限,但是在联邦宪法精神下,州法令不应超越联邦宪法。”
“宗教局乃至福利部都必须尊重高庭的判决,停止利用“疫情”等诸多借口,干预罗秀凤与孩子们团聚。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权益不容被侵犯。”
郑鸿杰对华印裔混血儿单亲妈妈罗秀凤的3名未成年子女被改教一事发表文告。
另外,对于宗教人士在吉隆坡高庭外要求“查禁行动党”的示威行动,郑鸿杰阐明,宗教人士应保持理性思考,并且尊重国家司法和法律的判决。
他狠批,玻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不断发表各种言论,还擅自代表未成年孩子对外发言,一再阻止罗秀凤与孩子相聚,不只侵犯宗教自由,也剥夺了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权益。
他也谴责莫哈末阿斯里没有站在罗秀凤孩子的立场思考,身为外人却滥用孩子的名义对外发言,导致身处风口浪尖的孩子即无法见到母亲,也得不到母亲给予的慰藉。
此外,郑鸿杰也提及,此次罗秀凤事件间接证明了伊刑法与我国联邦宪法有所冲突,而且也影响和侵犯非穆斯林的生活权益。
他认为,沙比里政府欲推行《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355法案)及《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等伊斯兰法案根本不适用于全国人民。
他再次疾呼国会修法以避免事故重演,确保未成年改教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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