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稽查司玛迪娜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供证时说,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稽查报告没有被销毁,因为当中含有“实质性证据”。
玛迪娜是纳吉一马公司案中的第12名控方证人,她在供证时说,当她于2017年接替前总稽查司安比林时,在与国家稽查局(NAD)诺莎瓦尼会面后,发现有两个版本的报告。
“她请示我是否要销毁原报告。”
“我后来决定不销毁这份(原)报告,因为它包含有关一马公司的重要资讯和证据。”
希盟于2018年执政中央,玛迪娜提到,她将报告提交给国家元老理事会(Council of Eminent Person)、警方和大马反贪会。
第5名控方证人莎瓦尼于2019年在法庭供证时说,她秘密保存了一份稽查报告的副本。
她还秘密地将录音器放在国家稽查局稽查主任莎阿达杜(Saadatul)的铅笔盒中,长达两个小时的录音显示,高级官员正删除一马公司稽查报告的部分内容。
当时有9名官员出席会议,其中包括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时任总稽查司安比林,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阿里韩沙高级私人秘书诺拉兹曼、沙阿达都、总检察署代表祖基菲里阿末、财政部代表莫哈末依沙胡仙和阿斯利汉丁以及纳吉的首席私人秘书苏克里。
纳吉被指控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利用职权在首相署删除1MDB最终稽查报告部分内容,之后提交给公共账目委员会,保护自己免受刑事诉讼。
阿鲁甘达则被控教唆前首相。
法官莫哈末再尼负责审理该案件。
纳吉因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委会第23(1)条文而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