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检察长阿班迪指出,首相慕尤丁可以要求觐见国家元首赔罪,并征得陛下的同意撤销紧急法令,或者是引咎辞职。
他告诉《透视大马》,政府因为没有事先咨询元首情况下宣布这项决定而犯下错误。
“根据法律,无论撤下什么法令都必须由元首处理,陛下固然是根据建议这么做,可是应该先征求他的意见并征得他的同意。”
“这处理不当。”
他补充,根据枢密院(Privy Council)的案例,这种情况下必须先咨询元首。
“政府现在可以做两件事,即首相可以觐见元首,赔罪并征得陛下的同意。”
“这是他犯下的错误,在西方国家的话他应该辞职,可是这是马来西亚。”
阿班迪说,由于总检察长依德利斯哈仑没有针对此事向政府提出建议,所以目前的情况未明。
“总检察署应该提出建议,可是看来大家都在睡觉。”
掌管法律及国会事务部长达基尤丁周一宣布政府决定不劝告元首延长将于8月1日届满的紧急状态,同时也撤回6条紧急条例。
他指出,政府是根据联邦宪法150(3)撤回在紧急状态实施期间所制定的6项法令,并于7月21日起生效。
对此,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称,仍未御准废除紧急条例,因此达基尤丁在7月26日在国会发表“紧急条例被取消”的说法不正确,且已经混淆国会议员。
元首也强调,政府仓促申请取消紧急条例,而不是通过国会的做法,混淆及互相矛盾的声明,不只是没有尊重我国法制,同样是违背了宪法中阐明的国家元首职责和权力。
元首在7月24日的线上会议,曾下令达基尤丁和依德鲁斯哈伦将废除紧急条例一事提呈国会及进行辩论。
国家王宫总管大臣阿末法迪今日发文告说,元首也对达基尤丁和依德鲁斯没有遵守相关谕令的做法,表示遗憾。
对此,阿班迪续说:“他们讨论了(7月24日),可是不确定是否征得陛下同意(废除),他仅同意辩论。”
“现在的政府在避免(投票),因为他们担心会集体辞职,这都是政治的把戏,不合法。”
他指出,可以在国会通过投票的形式废除条例,届时不必征得陛下的同意。
于1月11日生效的紧急法令原定8月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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