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1MDB案证人 洛曼藐视法庭罪成判监1月


巫统前最高理事洛曼阿当,因恐吓证人而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入狱一个月。(档案照:透视大马)

巫统前最高理事洛曼阿当因出言恐吓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一名控方证人,已构成藐视法庭罪,判处监禁一个月。

高庭法官柯林洛伦斯说,在聆听洛曼代表律师为其当事人求情后,才宣判洛曼监禁1个月。

柯林劳伦斯于5月19日聆听此案申请人和答辩人的口头陈词后,在今日作出上述裁决。

他说,洛曼恐吓了纳吉在1MDB案的第8名证人,即纳吉的前特别官员安哈里。

“我认为答辩人的行为和意图,向媒体发表声明和向警方投报,已对案件中的证人和其他潜在证人构成威胁,增加司法的风险,相当于藐视法庭。”

柯林劳伦斯补充,一个月的监禁期即日起开始,但允许暂缓执行,等待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2019年10月,时任总检长汤米托马斯起诉洛曼,在纳吉1MDB案审讯过程,恐吓出庭供证的第8证人安哈里。

总检察署指控,洛曼于2019年9月25日两次有藐视法庭的举动,先是通过视频访问,直接和隐晦地恐吓安哈里,又针对安哈里的供词,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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