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属非必需商品待遇不同 贸消部称禁卖酒可售香烟


透视大马

国内贸易及消费者事务部副部长罗索华希指出,尽管香烟是属于非必需商品,但可以继续出售。(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内贸易及消费者事务部副部长罗索华希提出,我国禁止所有店铺在全面封锁的14天内出售酒精饮品。

他说,尽管香烟是属于非必需商品,但可以继续出售。

根据网媒The Vibes引述罗索华希的说法,“这是因为酒被国家安全理事会列为非必需商品。”

罗索是针对目前国内有些人在警方要求吉隆坡一家酒精饮料专卖店关门后,混淆超级市场和霸级市场等是否能够出售酒精饮品的情况,这么回应。

早前也有报道指吉隆坡部分霸级市场被要求暂停出售酒精饮品。

罗索提出,香烟虽然也是并不是列为必需用品,但可以在这个期间售卖,以满足有烟瘾之人的需求。

“我们不能停止销售(香烟),否则这将会成为个问题。只有吸烟者会了解,如果没有香烟,对他们而言是很大的负担。”

根据国安会公布的最新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限行令期间只是严谨“酒精饮品商店和工厂”的营运。

标准作业程序中也提到,超市、药剂行、杂货店、迷你超市等只能够出售食物、饮料、基本需求和其他并没有被列入禁止名单的商品。

昨日,吉隆坡十五碑警方在发现该公司取得贸消部的批准信后,仍要求一家酒精饮料专卖店关门。

较后,警区主任安努亚则发声明说,警方是根据国安会拟定的防疫标注作业程序来行事,而其中并没有将酒精饮料列为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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