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建议严惩造成污染者 处以1500万罚款及强制监禁


端依布拉欣说,由于目前的罚款太低,因此有必要加重刑罚。(档案照:透视大马)

环境及水务部长端依布拉欣指出,下一次国会会议预计将提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修正案,并建议把造成污染者的罚款提高至1500万令吉。

他说,这是尚在审核的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修订案之一。

他说,由于目前的罚款太低,因此有必要加重刑罚。

“我们希望把罚款提高至1500万令吉及实施强制监禁的刑罚,因为水源一旦被污染,我们就必须暂停滤水厂的运作,而负责水供的单位也必须派遣水槽车为居民供水。”

他周日在哥打巴鲁告诉记者:“虽然水源污染是其他方造成,但当滤水站停止运作时,反而是有关方面承担数百万令吉的水供费用。”

目前,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大马土地或水域放置或处理任何垃圾及废料,除非是获得环境部总监批准的特定场所。

在现有的条例下,违例者将被判罚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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