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高庭今日否决了首相慕尤丁在去年暂代内政部长职务时,所签发的防范性拘留令。
律师丹尼尔阿米尔告诉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说,这是因为慕尤丁是以外界较常引用的名字(Glamour Name)慕尤丁雅欣(Muhyiddin Mohd Yassin)来签署,而不是其大马卡上的姓名马希雅丁雅欣(Mahiaddin Md Yasin)。
“根据1969年部长职权法令,宪报中颁布的名字是马希雅丁雅欣,即是他的大马卡上的姓名。”
“今日,高庭裁决,首相或部长所采取的任何行政命令,都必须要采用被宪报颁布的姓名,也就是大马卡上的姓名。”
“这份拘留令的签发姓名为慕尤丁,而不是马希雅丁。法庭因此允许我们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他说,司法专员诺莎丽达今日批准了来自沙巴州的阿旺沙里拉西勘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丹尼尔和另一名律师扎弗兰是阿旺这名普通工人的代表律师,阿旺是在慕尤丁于2020年3月10日签署的拘留令下而被捕,目前阿旺已经获释。
“去年3月初,当新(国盟)政府接管政权后,还是没有内阁,而慕尤丁除了担任首相,在当时也履行内政部长的指责。”
“他当时履行的职务就包括根据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下签发拘留令,包括就在2020年3月9日签署了针对我的客户的拘留令。”
“我们到莎阿南法庭去挑战拘留令的有效性,因为并不是根据慕尤丁在宪报上的名字签发。”
丹尼尔也解释,今日的裁决可能将会影响其他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他说,当时慕尤丁也签署了针对多名目前被拘留者的拘留令。
根据阿旺的律师团的陈词,他们挑战有关的拘留令无效,因为是在一个法令下无效的名字(慕尤丁)所签署,违反了部长职权法令和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
他们提出,宪报中阐明在履行内政部长职责之人为马希雅丁雅欣,然而签发拘留令之人却是慕尤丁雅欣。
联邦律师沙福安则是代表两名被告出庭,即内政部副部长和新邦令金行为改正中心的高级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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