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提前不信任动议 下议院议长:就到这里吧!


苏正义

阿兹哈哈伦强调,有关首相不信任动议的课题已经延烧4个月的时间,并呼吁议员停止再炒作“议长有权将动议提前”的课题。(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哈伦强调,有关首相不信任动议的课题已经延烧4个月的时间,并呼吁议员停止再炒作“议长有权将动议提前”的课题。

“这就是惯例,权力并不是在议长的手上。这就是惯例,是英国的惯例,我们所遵守的。”

“所以我不了解很多国会议员、学者、律师,甚至是前总检察长指我有这个权力。我没有权力。”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被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建议学习霹雳州议会,将首相不信任动议的动议给移前到议会程序第一。

阿兹哈哈伦说,过去英国的惯例也是如此,即议长需要等待部长的指示,才能够将某个非政府的议程给排在政府议程之前。

他也强调,若议员有意深入了解,他准备分享其研究结果。

“我不是随意地做,我并没有。我是有做研究的。”

雷尔则跟进指大马不受到西敏寺传统和英国作法的限制,强调大马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他也说,霹雳州议会议长的决定也显示了一个方向,显示了议长可以将不信任动议给移到议会应处理的第一事务,尤其是当执政党后座议员也提出相关动议。

对此,阿兹哈说,他已经进行研究,而且这个立场也被南非、澳洲和英国的议会所遵守。

“我受到这个议会所通过的议会常规所限制。”

雷尔则提出,议长理应是议会内的中间人,可以无所畏惧地为民采取行动。

对于雷尔的说法,阿兹哈说,“我不要和你辩论。这个事件已经超过4个月了,我也已经解释了我行事的理由,所以我认为我们就在这里停下来吧。”

“我了解,我的看法不被接受,有些人认为我很可悲。但是从事实上来说,这就是西敏寺的惯例。”

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则提出前首相阿都拉曾在敦马哈迪退位后,在国会进行信任动议,来确立首相职位。

阿兹哈指本身了解此事,但是目前在讨论的是议长的权限和程序。

“如果我们要谈信任,我们看议会常规第43(2)和(4)条文,的确宪法需要(首相获得大多议员)信任。但是我们要如何表达?”

“我们要看看案例,大马最高权威的案例是尼查起诉赞比里案,联邦法院指信任动议或不信任动议无需来自议会,这已经确立了。这就是我们的法律。”

他也援引霹雳和沙巴过去变天的例子,指沙巴在第14届全国大选之后,也两度是未有议会的平台表达议员对首长的信任。

沈志勤仍想要深究,然而议长指已要进入财案的辩论,不愿再多做讨论。

行动党华都牙也国会议员西华古马则提出,若是要等待部长亲自将动议移至第一位,可能等到世界末日都不会发生,强调不会在国会辩论。

然而阿兹哈说,“议员,这就是程序。我要如何修改呢?这就是惯例。”

他说,南非的宪法法庭也曾提出,一旦有针对性的程序,议长没有权力。

沈志勤则说,部长有利益冲突,不会敢于将不信任动议给移到较前的位置。

议长则指这并非他的问题,不能根据假设来行事。

目前国会议程内有超过10个对首相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其中包括前首相马哈迪、古邦巴素国会议员阿米鲁丁、莪仑国会议员慕克里、新邦令金国会议员马智礼、民兴党实邦加国会议员阿吉斯等人。

而执政党方面,伊党巴西富地国会议员聂莫哈末扎瓦威也提出对首相的信任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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