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班迪诉敦马不合理开除 法庭订11月13日案件管理


阿班迪受询时证实,他于本月13日入禀诉状,列马哈迪及大马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法庭将于11月13日,为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起诉前首相马哈迪及大马政府在2018年不合法革除他并索赔220万令吉案件,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电子入禀系统,高庭副主簿官诺哈蒂妮将进行案件管理。

阿班迪受询时证实,他于本月13日入禀诉状,列马哈迪及大马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根据诉状,阿班迪要求法庭宣判首名答辩人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行为不当,以及违反他和大马政府之前的合约。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他遭革除总检察长职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45条文。

阿班迪要求赔偿223万3599令吉36仙的一般性损害赔偿、示范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堂费以及法庭认为适合的赔偿。

他指出,根据志期2015年5月27日的信函,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通知他,国家元首已御准任命他出任总检察长,任期从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26日。

他说,在2018年4月6日,首席秘书通知他,国家元首御准重新任命他3年,任期从2018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

他指马哈迪于2018年任相后,质疑他的职业操守,随后指示他休假30天,这项指示违反联邦宪法第145(5)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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