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表明,沙巴选民在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后,不应遭否决失去投票权,反之应获得选委会的协助参与州选投票。
净选盟2.0于对国防部长兼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宣布不允许新冠病毒病患,参与本周六的沙巴州选投票一事,发文时如是说。
尽管新冠肺炎患者禁止参与沙巴州选,可是自我隔离的沙巴选民则不受影响。
净选盟2.0阐明,如果选委会无法在本周六的沙巴州选,为检测呈阳性的选民提供便利,将因为没有履行对选民的义务而遭受法律诉讼。
“任何人或选委会官员试图阻止有权投票的人投票,将被视为抵触1954年违反选举犯罪法令的第4(d)或第9条文。”
净选盟2.0认为,选委会应责无旁贷的提供便利,为病毒检测呈阳性的选民做出特别安排,以便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下,于医院的加护病房投票。
“此举将确保病患不会离开医院,也符合选委会在选举期间,预防新冠疫情的指南。”
“联邦宪法规定了子民的投票权,即便是政府部长或特别内阁成员,也没有人可以任意地剥夺这项权力。”
净选盟2.0强调,宪法的第119(1)和(3)条文,即只有精神失常和监禁超过12个月的选民被取消投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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