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高庭续审前首相纳吉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该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拉指出,他们计划在2012年购买的云顶杉原发电厂(Genting Sanyen),被视为“已完成的交易”。
他今日在高庭告诉纳吉的律师万艾祖丁,有关一马公司收购云顶杉原发电厂和其公司Mastika Lagenda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
万艾祖丁指,高盛集团为认购一马(冷岳)能源有限公司( 1MDB Energy (Langat) Limited),债券的投资者,提供5.75%的年利率。
一马(冷岳)能源有限公司是设立于纳闽,是收购云顶杉原发电厂股权的公司。
高盛当时集资17亿5000万美元,以便一马公司以27亿5000万令吉的价码购买发电厂。
除了云顶杉原发电厂,一马公司也在同一年,以85亿令吉购买富商安南达在丹绒能源公司(Tanjong Energy)的股权。
万艾祖丁:高盛是否提供任何证据或针对5.75%是最好的年利率优惠,向一马公司董事汇报?
沙鲁:没有。
沙鲁指出,当时是“通过首相办公室”集资购买云顶杉原发电厂股权。
他续说,自己透过一马公司的法律顾问卢爱璇和高盛得悉,当时的交易是“上头”的决定。
“我们跟随决定办事。”
此外,万艾祖丁也向沙鲁了解为何一马公司需要在纳闽设立一马(冷岳)能源有限公司,以及沙鲁是否对这家岸外公司存疑。
“在纳闽设立岸外公司,是否因为受到国家银行和其他单位较少的审查?”
对此,沙鲁说,设立子公司是出自卢爱璇和高盛的建议。
“当时候的卢爱璇和高盛根据指示准备一切,所以没有质疑他们的理由,同时,我也不认同你指受到政府较少审查的观点。”
另外,沙鲁也否认自己与高盛、卢爱璇及公司前执行财务倪崇兴等人是同一伙,挪用一马(冷岳)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
纳吉面对25项提控,包括分别在2011年2月及2014年12月期间,滥权把22亿800千万令吉的一马公司基金,转入自己在大马银行的户口。
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将在8月3日续审。
预计审讯将持续至12月17日,并在1月4日复审,直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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