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民主行动党在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咨询委员会的委员,虽然与辞职的巴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站在同一阵线,但他们无意效仿后者的决定。
丹绒峇都区州议员周政新以及武吉亚瑟区州议员郑爱鸰说,他们尊重施志豪辞职的决定,并指他们将以“继续履行党、州政府和所有砂州人民给我们的委托”为由,留在该委员会内。
“我们应铭记《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和联邦宪法,继续推进和维护特殊利益、权力和砂拉越的地位。”
“通过我们在咨询委员会的角色,不遗余力地确保砂州人民拥有更大自治权和权力下放。”
砂州公正党前副主席施志豪早前因与前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同一阵营被开除。他于周二(14日)宣布辞去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咨询委员会成员身份。
早前加入砂全民团结党(PSB)的他说,砂政府擅自与联邦政府,以及国家石油进行有关后者拖欠砂石油产品销售税的谈判,在过程中,砂政府在应用自己所掌控的行政权力进行谈判。
他指,砂政府进行的谈判并没获得砂立法议会的允准和授权,因此,有关谈判被认为缺乏透明度,甚至可能会面临被指为不合法和不适当,违背砂拉越民意的风险。
对此,两名行动党州议员表明立场,“我们与施志豪捍卫对抗州政府,即在没有涉及由州副首席部长阿旺登雅成立的上述委员会情况下,与国家石油和联邦政府谈判。”
他们补充,他们无法接受州政府的行为。
“在副首长成立下的委员会已经针对和解条件的细节进行谈判,且会在8月3日后揭晓,但咨询委员会的协商小组没有涉及或受邀请参与进行中的谈判。”
“缺乏参与的咨询委员会协商小组,有违成立的初衷。”
上述协商小组成立于6月10日,并由砂州旅游、艺术和文化部长阿都卡林带领。
成立目的为参与和跟进砂拉越与国家石油,以及联邦政府的谈判,确保咨询委员会掌握最新动态。
周政新和郑爱鸰指,该委员会在6月10的会议中,同意小组有权谈判三方涉及的《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74)、《1966年浅海海域法令》,以及违反联邦宪法第2b条文的《2012年领土海域法令》。
“我们记忆中的会议,不曾提议严格限制谘询委员会的权力,和当局只需解决谈判的法律事务。”
“因此,没有权权力排除附属于副首长负责委员会的协商小组,进行单方面谈判。”
“有鉴于此,我们促负责协商小组的阿都卡林从今天开始,捍卫自己的小组参与涉及砂州、国家石油和联邦政府的谈判。”
他们也试图向阿都卡林施压,提醒他应该“对自己的重任保持警觉,且他的协商小组应确保不会再重演1975年的历史,即行政持续无视立法设下的界线”。
“协商小组身兼重任,通过他们扮演的谈判角色重振砂州社会和经济,回到原位。”
不仅如此,他们也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填补施志豪的反对阵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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