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马发展公司(1MDB)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拉否认与富商刘特佐及高盛集团银行家蒂姆莱斯纳串谋,以106亿令吉的价格收购丹绒能源公司( Tanjong Energy)。
身为前首相纳吉一马发展公司案第9名证人的沙鲁也否认,在2012年时与另两名董事串谋拟定有关收购大亨阿南达手中的能源公司价格。
他今日在庭上接受辩护律师万艾祖丁盘问时说,他对于高盛故意抬高收购价,以获取更多的资金一事并不知情。
同时,他也否认与刘特佐狼狈为奸。
万艾祖丁:我假设你在刘特佐承诺会给予报酬的情况下与他勾结,以达致这项交易。
沙鲁:我不同意。
万艾祖丁:我假设刘特佐就这项交易与你联系,并指示你删除所有你和他的对话。
沙鲁:他多次指示我删除,但是这件事我记不起。
辩方律师也欲证明蒂姆莱斯纳与刘特佐串谋,以促使一马公司同意以106亿令吉的价格收购丹绒能源公司。
证人在庭上否认他知晓有关蒂姆莱斯纳与阿南达之间有任何交易。
一马公司当时所属财政部旗下,而纳吉为时任财政部长,也是一马公司董事会顾问。
66岁的纳吉在1MDB的审讯中面对25项控状,其中包括挪用23亿令吉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及21项洗黑钱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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