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沙地石油子公司追讨3.4亿美元  高庭716聆审


透视大马

代表反贪会的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和布迪曼指出,这笔资金来自非法活动。(摄影:Hasnoor Hussain)

政府入禀高庭,申请向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子公司,即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和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公司追讨逾3亿4000万美元(14亿5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择订7月16日,聆审总检察署要求禁止Clyde & Co LLP律师楼和沙地石油公司首席执行员塔列奥拜使用这笔资金的申请。

这笔资金目前存放在代表沙地石油服务公司的律师楼的托管账户中,名为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

代表反贪会的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和布迪曼指出,这笔资金来自非法活动,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

反贪会调查官莫哈末阿菲克在宣誓书中指出,这笔资金与一马发展公司有关和沙地石油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有关联。

塔列被指在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公司的名下拥有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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