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2.0认为,新任选委会主席必须是一个可信赖的人物,并获得公众和各方的支持。
该组织指出,替代辞去职务的阿兹哈哈伦的候选人,应能恢复公众对选委会的支持。
该组织今日发表文告说:“委任新选委会主席必须符合联邦宪法第114(2)条款,即任命选委会成员时,国家元首必须考虑确保选委会获得公众信任的重要性。”
该组织指出,该名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个人操守、公正、不受政府、政治和政党的影响,以及具有处理选举法律和体系的专业知识。
该组织也感谢阿兹哈实施改革,并希望新候选人也能如此。
“推行的改革改善了我们的选举制度的运作和透明度,并提升选委会的声誉,作为一个更透明和负责任的选举机构。”
阿兹哈被国盟政府提名接任国会议长职,并于上个月辞去选委会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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