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对冲基金已咨询首相” 沙鲁:22亿资金无法收回


纳吉一共面对25项滥权和洗黑钱罪名,他涉嫌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将一马发展公司的22亿8000万令吉资金汇入其大马银行户头。(摄影:Seth Akmal)

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拉指出,该公司无法遣返投入沙地石油公司子公司的22亿2000万美元资金。

沙鲁告诉吉隆坡高庭,董事部计划在2012年遣返这笔资金,他因此将这项工作交给时任法律顾问卢爱璇。

一马发展公司在2009年以10亿美元收购合资企业40%的股份,而沙地石油公司则持有其余的60%股份。这笔资金较后被转为伊斯兰票据。

该公司于2010至2011年期间,基于相同目的支付8亿3000万美元。直到2012年,有关票据被指价值22亿2000万美元。

沙鲁说:“我相信卢爱璇分别向每名董事会成员汇报遣返资金计划。”

时任一马发展公司董事分别是依斯米、仄罗丁、王锦发和阿斯温。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指出,为何董事部成员没有召开会议讨论有关遣返计划,以及汇回资金的相关程序。

“无论是美元或令吉,目的是为了汇回资金。但董事之间没有召开会议,你们只是为此签署一份通函。你同意就必须坐下来,获得相关的知识吗?”

沙鲁对此表示不同意,他说,此做法是可接受的,因此公司需在2012年3月31日前结清账目。

“时间有限。”

沙菲宜指出,美国司法部称,将合资企业资金转为伊斯兰票据和石油公司股份,是试图掩盖一马发展公司在合资企业中的投资。

沙菲宜:重组计划的想法是为了让董事部难以理解投资的真正价值?

沙鲁:是的

沙鲁指出,纳吉作为财政部长授权将上述22美元重新投资于任何持有执照的基金管理公司,而他作为首席执行员,他可选择投资哪些公司。

他说,签署信函后,卢爱璇向他展示纳吉的股东决议。

“我相信他们(卢爱璇和刘特佐)已咨询首相。”

一马发展公司随后将22亿美元投入对冲基金,即Bridge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SPC。该对冲基金由开曼群岛的一家公司管理。

沙鲁表示,卢爱璇和前财务执行董事吴卓兴建议投资这家离岸公司。

控方在开案陈词中指出,一马发展公司在2012年与沙地石油公司的合资企业结束后,持有的是毫无价值的文件。

纳吉一共面对25项滥权和洗黑钱罪名,他涉嫌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将一马发展公司的22亿8000万令吉资金汇入其大马银行户头。

此案由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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