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莫莱斯命案 高庭7月10日下判


副检察司凯文莫莱斯是于2015年9月4日在离家前往工作后失踪,警方在他失踪后的第12天证实他已遇害。(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定于7月10日,针对副检察司凯文莫莱斯遭谋杀后藏尸石灰桶命案下判。

法官阿兹曼今天在聆听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后,作出上述决定。

本案主控官是赛夫和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第一被告病理学专科医生古纳斯加兰上校的代表律师是西华纳登;其余5名被告迪尼斯瓦兰、蒂尼斯古马、维斯瓦纳、尼马兰及拉维詹德兰的代表律师是士兰。

6名被告被指控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时至晚上8时期间,从Dutamas Raya路前往梳邦再也USJ1/6D路途中杀害莫莱斯。

他们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强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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