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为友人庆生违限行令罚700


本案的原告是一名警员,他接获民众投诉指出,有生面孔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5时在安邦一花园区进出。(档案照:透视大马)

4名男子包括两名外籍人士到一间民宿为友人庆生,结果被控违反行动限制令,他们29日在安邦推事庭认罪后,各被判罚款700令吉。

推事诺麦占谕令,若4名被告分别是姚利康(26岁)、罗威俊(27岁),以及两名台湾人蔡慕誊(33岁)和王伟宏(30岁)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1个月取代。

案情指出,本案的原告是一名警员,他接获民众投诉指出,有生面孔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5时在安邦一花园区进出。

当这4名男子被捕时,他们所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来到这间房子是为一名还未抵达的友人庆生,而所有被告并非住在此处,它是通过爱彼迎应用程序所租借的民宿。

他们被指抵触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第3(2)条文,并可在相同条规下的第11(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坐牢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在吉隆坡推事庭,有45人被控在疫区群聚和移动,违反限行令。

他们所给出的理由包括,要到朋友家取衣服、给父亲钱,以及到母亲家取牛奶。

其中40名被告包括一名女性承认违反限行令,被判罚款700令吉至1000令吉,或坐牢1个月。

另有3名男子被判坐牢3天和1个月,刑期从4月15日逮捕日算起。

余下的两名男子不认罪,法庭定于6月11和22日重新过堂。

所有被告是巴基斯坦、缅甸、印尼和孟加拉公民,年介19至40岁。

他们被指于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吉隆坡一带犯罪。(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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