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在4月29日至5月12日落实第4阶段的行动限制令,政府放宽让一个家庭中有2名成员,同行外出购买日常用品。
根据宪报颁布,允许一个家庭中有2名成员可以一起外出购买必需品。
政府允许同一个家庭的两名成员一起在10公里内,除外购买食物、药品、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日用品以及任何其他商品。
然而,如果在距离住家10公里的范围内无法买到有关物品,那么他们可以前往离住家最近的地方购买此类物品。
由卫生部长根据《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下所签署的指示说,“可以在另一名住在同一间屋子的家庭成员陪同外出。”
同时,因为医疗和医药服务的原因而外出,一人可以由其他人陪同外出。
“他只能在离其住所不超过10公里的范围内移动,若在不超过10公里的范围无法获得此类医疗保健或医疗服务,则可以到距离其住家最靠近的地方寻求有关服务。”
宪报指,在合理的需要下,他可以由其他人陪同外出。
询及这是否意味着允许两个人同在一辆车内外出时,卫生部长阿德汉的回应:“是的。”
他是通过手机短信回应《透视大马》的询问。
同时,为执行公务、提供基本服务或获得宪报规定以外的其他基本服务而外出的人,仍必须向执勤官员出示授权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