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司未依章处理限行令案件? 总检察长反指EDICT错误假设


总检察长依德鲁斯指出,他已向副检察司发出指南,以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下进行适当的司法管理。   

依德鲁斯发表文告指出:“我们已向副检察司发出指南,尤其是在这艰难时期,以确保适当的司法管理。为此,副检察司、警员和法庭一直在新环境下努力工作,同时可能让自己暴露在感染的风险中。”

他是针对消除扣留所中的死亡及虐待(EDICT)一则题为“总检察长必须约束副检察司”的文章作出回应。该文章指出,总检察署没有向副检察司发出任何指南,以确保公正实施和执行行动管制令。

“事实并非如此。”他补充,指南和指示会定期发给同样受道德规范约束的副检察司。

依德鲁斯说,总检察署检控主任和副检察司每天都会监督涉及违反行动管制令的法庭案件,总检查司也需每天向总检查司提交这些案件的报告。

“例如,副检察司近期被提醒多留意涉及青少年的案件,除非是在无可避免的情况下,必须确保他们不被延扣,以及确保他们在儿童法令下在儿童法庭受审。”

“也就是说,必须记住,有些事务如延扣和判决不属于总检察长的权限,因此也不在总检察长的控制范围。”

他坚称,总检察长和副检察司采取的行动和决定,都是基于联邦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

“EDICT似乎做出错误的假设,就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而认定总检察长发出的任何指示或指南。如前所述,这是完全不正确的。”

“总检察署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我们欢迎针对采取的行动提出批评,只要这些批评是建设性的,并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而不是没有经过事实查核的猜测和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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