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宣布禁止在斋戒月办市集后,摊贩们逐向吉隆坡市政厅索回摆摊租金退款。
摊贩法依鲁斯认为,即使明年允许摆摊,但租金不保证维持,所以他欲索回有关租金。
“相较于把租金作为明年的租金用途,我们更趋向于要求退款,因为每年我们都必须投标,而且每年租金也不一样。”
“吉隆坡市政厅并未详加解释。所以很多人希望取回租金,因为把相关租金留作明年之用并没有任何好处,我们还是必须按照程序办事。”
在斋戒月市集摆摊超过20年的法依鲁斯,这么指出。
45岁的摊贩瓦西也趋向索回退款,而他也已收到吉隆坡市政厅的退款。
“我们对缴费程序完全没有争议,只是认为取回租金对我们比较好。”
“至少我们可以用那笔钱弥补损失,因为今年没有任何生意。”
联邦政府于上周禁止一切形式的斋戒月市集,同时给予摊贩们选择索回退款,或留作明年市集之用。
首相慕尤丁也宣布,我国将再度延长限行令至5月12日。
与主办单位分歧
另一边厢,一些摊贩却与主办单位在退款方面意见相左。
联邦直辖区部去年允许在东姑阿都拉曼路及拉惹路举办斋戒月市集。
有关主办单位被允许在隆市内的65个地点举办斋戒月市集,但他们却拒绝退款给已缴付订金的摊贩,指有关资金将直接留作明年摆摊的费用。
高级部长兼国防部长依斯迈沙比里也知悉此事,并促相关主办单位及吉隆坡市政厅退回款项给摊贩们。

对此,八打灵高原斋戒月市集主办人罗斯里为此辩护,指摊贩们需了解这么做对主办单位也没有好处。
他说,若摊贩已缴付所有费用,主办单位可以毫无疑问退回款项。
他指出,一个摊位租金为391令吉,而主办单位愿意退回150令吉给已付清款项的摊贩。
他续说,至于一些仅付订金的摊贩则无法取回相关款项。
“如果根据计算,391令吉租金中,200令吉是一般订金,当中100令吉已作为缴付吉隆坡市政厅执政费用。”
“因此仅剩的100令吉订金将扣除已缴付的管理费,还有其他费用,如围裙、横幅及会员费。”
他指出,大部分摊贩并未要求退款,而是选择留作明年斋戒月市集的用途。
“不满的摊贩仅有1至2%,大部分的摊贩都愿意将费用留作明年,而一些摊贩更明白主办单位面对成本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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