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指出,政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公布,可在行动限制令期间可营运的律师事务所类别,及营运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律师公会指出,律师公会已接获通令,而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周二已与律师公会联系,商讨有关律师事务所营运事宜,而律师公会也已给予回馈,相信在限行令期间,律师事务所可在卫生部确保律师安全工作下,有“转弯的余地”。
“我们向贸工部回馈的建议是,所有律师事务所可申请营运,而我们不认同以类别断定哪种律师事务所可营运。”
“我们也向贸工部建议,若律师事务所恢复营运,必须限定可营运的天数、时数,及获准在律师楼工作的员工人数,另外事务所也必须遵照最低限度的卫生及安全标准作业。”
据了解,有关通令是由总检察署秘书卡立达斯所签署。
根据4月10日贸工部的文告中,法律事务属于第三阶段限行令获准营运的领域,惟律师公会指出,有关指示缺乏明确定义。
该会也说,其早前曾向政府言明,深入探讨有关事宜,并与国家安全理事会商讨,给予法务领域清楚明确的声明及标准作业程序。
“我们已致函贸工部长阿兹敏及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要求明确的声明。但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并未接获任何回应,我们将持续跟进此事并向会员更新最新指示。”
针对贸工部网站因获准领域纷纷涌至而瘫痪一事,律师公会指出,其早已提呈相关的律师事务所资讯予贸工部。
“我们要告知所有会员,我们已呈交要求营运的律师楼资讯予贸工部,包括会员人数、律师公会会员号码、律师事务所名字及营运地址。”
“有鉴于此,一旦接获律师事务所获准在限行令期间营运,律师公会所提供的资料已呈交给贸工部。”
律师公会早前曾接获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办公室所发出公函,要求律师楼在管限行期间继续休业,引起律师界混淆。
有鉴于此,律师公会要求政府给予明确的声明及标准作业程序予律师们。
政府于4月10日将法律事务归纳为可在第三阶段限行令期间营运的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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