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宣布,已经颁布宪报有关第二阶段行动限制令的传染性疾病防范及控制(感染区域内的措施)(延长行动)通令,且正在安排第三阶段的相关通令。
总检察署是针对网络媒体所刊登的新闻《律师公会认为政府需要颁布新宪报来执行第三阶段限行令》中,律师西瓦纳登的谈话做出回应。
有关的新闻中就指控总检察署针对第一阶段(3月18-31日)的行动限制令颁布宪报,但是并未针对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颁布宪报。
该名律师说,如果没有颁布宪报新的通令,似乎是并没有延长行动限制令。
总检察署也在声明中列出从4月1日开始生效的4项法律:
1.2020年传染性疾病防范及控制(颁布感染区域)(严查该行动)通令
2.2020年传染性疾病防范及控制(感染区域内的措施)(2)通令
3.2020年传染性疾病防范及控制(感染区域内的措施)(2)(修正)通令
4.2020年传染性疾病防范及控制(违规罚款)(修正)(2)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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