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社险机构(Socso)确认新冠肺炎为职业疾病(occupational disease),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第五附表已经阐明传染疾病如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与其他冠状病毒可作为职业病处理。
导致新冠肺炎的冠状病毒是沙斯(SARS)的类型,其名字已经显示该疾病属于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
社险发表文告指出,因工作性质直接暴露于新冠肺炎而感染疾病的员工,可以向社险索赔,因为这是一种职业疾病。
“同样的,因在工作期间以及在工作过程中暴露而受感染的雇员也将在《工伤计划》下受到保护。”
社险解释,将新冠肺炎视为职业病之一,是适用于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和2017年《自雇社险法令》。
“此外,从其他来源感染而导致残废、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患者,也可通过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下的伤残抚恤金计划获得赔偿。”
社险是针对《马来邮报》于4月2日所报导的文章发表谈话。报道指51个劳工团体呼吁政府承认新冠肺炎为职业病,并要求修正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令。
该组织行业促请政府制定法令,规定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别是从事基本服务行业和被迫住在住宿的员工。
51个签署的组织当中包括,大马职工总会(MTUC)、工人变革中心(WH4C)、砂拉越职工总会、雪州发展机构联盟和大马空服人员职工会(NUFAM)等。
除了坦诚新冠肺炎对健康、财务、员工福利甚至全国上下造成影响,社险也誓言将继续发挥作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协助。
“这些员工可能因工作性质而受到影响,例如前线医护人员会增加感染的风险,或者可能因为工作影响员工,如在工作时接触被感染者。”
“社险将伸缩性适应这种情况,以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帮助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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