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男子违反行动限制令结伴踢足球,今日在推事庭被判进行3个月的社区服务。
上述所有年介25至48岁的被告,在推事罗斯妮面前认罪。
他们被判每天进行3小时的社区服务,为期3个月。
他们也须在1954年罪犯强制出席法令下,向监狱局报到,而狱方将决定被告所需进行的社区服务类型。
控状指出,所有被告于2020年3月31日下午5时30分,在新冠病毒疫区内的总修院(College General)草场踢足球,抵触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第3(2)条文。
本案的主控官是娜比拉和哈烈斯副检察司,所有被告的律师是西蒙穆拉里及祖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