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今日指出,宪法阐明,政府要动用公款必须获得国会通过方为有效,为维护国家法冶,他呼吁首相慕尤丁召开两天紧急国会会议以让朝野议员辩论审查以通过上周公布的经济振兴配套中涉及到的250亿令吉公款。
倪可敏也是行动党安顺区国会议员,他指出,慕尤丁公布经济配套虽然宣称总值2500亿令吉,真正涉及政府开销仅250亿令吉,这笔开支必须在国会通过后才能生效。
倪可敏強调,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根据联邦宪法第104条款,任何涉及政府开销支出必须符合供应法令(Supply Act), 政府若要在本月发放援助金就遵守立法程序,否则政府可被起诉。
倪可敏指出,宪法102条款指出,政府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动用公款处理国家危机(circumstances of unusual urgency),因此如今政府在面对新冠肺炎的危害期间推出经济振兴配套是合情合理,唯忽略国会则是不合法,召开国会会议通过预算开销即可符合法律规定。
倪可敏今日发文告指出,国会议会常规11(3)条文授权首相可以在无须14天通知下召开国会会议,因此国会会议无须等到5月18日,下周即可召开。
他认为,政府必须以身作则尊重国家法冶,这才是正确的方式。
他建议,若首相同意,通过经济振兴配套可以成为紧急国会的唯一议程,其他课题可以在下一次国会会议才处理。
此外,倪可敏指出,在行动限制令期间,我国可以仿效加拿大国会,只须法定人数出席即可召开国会会议。
“加拿大国会只规定30个议员出席紧急国会即辩论通过了1070亿加元的刺激经济援助配套,马来西亚国会的法定人数只需26个人,因此朝野各党只须派出代表出席即可,无须劳师动众,这样一来也绝不会违反法律及卫生部规定的社交距离(social distancing)。”
倪可敏強调,遵崇法冶是我国国家五大原则之一,因此政府必须带头守法而非知法犯法。
他说,在限制行动法令3(1)(E) 条文下,卫生总监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豁免任何人的行动自由,因此要批准20至30名国会议员出席国会绝对符合法律规定,这方面绝对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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