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比97金融风暴严重” 商会冀允员工领公积金解困


马中总商会和伊斯兰商会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比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更具破坏性。”(摄影:Hasnoor Hussain)

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与马来西亚伊斯兰商会(DPIM)建议政府,在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允许雇员公积金局会员申领过去3至6个月缴纳的11%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

这两个商会认为,这项举措对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会员尤其重要。

马中总商会和伊斯兰商会今天发表联署文告时,建议政府为企业提供延长贷款偿还期、免除违约罚款及财务援助,有助企业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支付薪金给员工,防止破产或裁员的困境。

他们认为,倘若我国的疫情像中国与意大利那样迅速蔓延,不止会有更多人确诊与死亡,延长行动限制期限或采取封锁政策或会导致无数公司面临破产、员工失业的局面,进而造成家庭饥贫和社会混乱的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比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更具破坏性,为了克服疫情,各造都必须采取负责任及策略性的举措,为员工、家人及业务提供安全网。”

马中总商会与大马伊斯兰商会提出14项建议,呼吁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当局、企业、民间组织、家庭与所有公民就以下举措给予策略性配合:

1)当局应该配合行动管制令的实施,在各方面制定明确、一致与兼容的准则,确保执行中不会引发疑惑与混乱;

2)通过设置更多路障以严厉执法对付违法者;

3)不得豁免非必需品与服务或其业务不可替代的企业,避免大量豁免引发的“破窗效应”,导致行动限制令失去其功效;

4)严格监控必需品与服务以确保其供应及价格稳定;

5)提供足够的财务与社会援助予弱势群体,包括B40群体家庭、单亲家长、日薪工人、露宿者、精神疾病患者、外劳与难民,除了政府当局,私人企业与社会组织也可扮演关键角色;

6)允许雇员公积金局会员申领过去3至6个月缴纳的11%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这项举措对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会员尤其重要;

7)为企业提供延长贷款偿还期、免除违约罚款及财务援助,有助企业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支付薪金给员工,防止破产或裁员的困境,同时支援需要支付账单和贷款的自雇人士、佣金收入者与雇员;

8)与此同时,国家安全理事会应该关注外籍劳工的住宿卫生与居住环境,并监督他们的活动;

9)政府及官联公司对税收、租金、费用与杂费给予免除/减免或宽限期;

10)允许商会与非政府组织提供微型贷款及线上金融服务,防止家庭与小企业转向大耳窿贷款;

11)为医护人员、警察及其他执法人员和前线人员提供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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